声明人:闫永振
过去在旧势力的残酷迫害下,言行不符合大法,给大法造成了损失,通过学法我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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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