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令枫
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时,我在单位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现声明所写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