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叶芬娜
我在洗脑班上所说、所写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和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将一如既往坚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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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