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兴本
在集体学法时,被恶人举报,我被非法抓進看守所、非法判刑一年。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我配合了邪恶。严正声明:我的一切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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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