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先学
我是1999年7.20以前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后身上的一切疾病都好了。7.20后,我违心的向单位写了“保证书”。 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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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