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良珍、刘中琼、关云吉
我们是7.20以前得法的,是大法救活了病魔缠身的我们。2002年~2003年,我们在邪恶的高压下给大法抹了黑,走了不少弯路。在此声明:我们向邪恶签的名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