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秀玲
在劳教所期间,恶警打印“帮教协议”,拧住我的胳膊,强制我按了手印、签了字。声明: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