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贡青
99年7.20的时候,邪恶找到了我,我违心的说“不炼了”。我对不起慈悲的师父和大法。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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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