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遵芬
在被邪恶绑架后,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按的手印和签名,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