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春海
在残酷的高压的迫害下,别人替家人所写的一切书面“保证”,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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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