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巴丽华
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没有做到敬师敬法。严正声明: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说过的一切不敬师、不敬法的话一律作废。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