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凤英、范素珍、常玉贞、王玉芳、张杰山
我们在一切环境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精進不停。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