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修玉、廖秀芳
2000年8月后,恶警每月来逼我们签名,我们签了名。声明:我们向邪恶签的名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