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玉春
1999年7月20日以来,在逼迫下,所写的“保证”,及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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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