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尚旺
在高压下,违心写了“悔过书”、“保证书”,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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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