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启华
在邪恶的逼迫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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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