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福杰、李淑云
以前所作的“保证”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