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宪玉、宋国兰
在单位迫害下,所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