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位艳艳
我以前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同修,对不起众生的事全部作废。从今后我一定按师父安排的路走,归正自己,修好自己,证实法,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救度众生,不辜负师父的苦度,圆满随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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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