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黎洪涛
我于2001年進北京为维护大法上访被遣返后,写了不再“上访”的保证。虽未写“放弃大法的保证”,但写了“不再上访的保证”也是对邪恶的妥协,在此声明保证作废。在任何环境下,坚定的维护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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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