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湘莲
我曾在邪恶迫害我的“拘留证”、“询问笔录”、“释放证明”上签的名字一律作废。信访、上访时签的名一律作废。真正的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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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