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志友
我是99、7.20前得法的,由于当时对法理解不深,在邪恶的威逼下,写了不该写的话〈当时确实内心不想写〉,在此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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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