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亮坤
我在邪恶迫害中,为救出劳教所的妻子(同修),在“保证书”上为妻子签下了名字,在此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