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侯延秋
我在看守所期间向迫害我的人所说的、和写的“保证书”声明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