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忠芳
在邪恶的高压下,违心的写的“不炼功的保证”现申明作废。今后要更加努力的坚定实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