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列孝
我曾在乡政府写过“悔过书和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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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