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戴丽君
自己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时刻保持清醒、理智,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走好剩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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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