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宪民
我对师父、对大法的不敬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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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