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温凤海
在劳教期间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