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兰芬、陈香美、陈玉杰、彭玉翠、李香美、徐春美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以后坚决跟师父走到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