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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郑芳秀 2002年8月份在戒毒所邪恶的逼迫下,因自己悟性低,配合邪恶按了指纹。2004年6月,派出所来家绑架,强迫下我又按了指纹。现在通过学法和阅读《九评》,悟到自己不应该配合邪恶。声明配合邪恶所做的一切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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