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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旭臣 我是98年底得法的,通过学法炼功,我身体有了明显的变化。99年7.20后在邪恶铺天盖地的打压下,我违心的写了“不修炼”的保证。我深感对不起大法、师父。我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和不利于大法的一切言论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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