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思为
我九七年元月得法。2005年1月31日被邪恶抓進监狱。因学法不深,受邪恶逼迫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特此声明原来所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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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