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杰
本人以前在单位领导的诱导之下,写下了一些诽谤大法的话。现在越来越感觉到对不起师父。所以严正声明:凡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