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广芬
99年7.20后,在邪恶办的洗脑班上,所写的“保证”,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要严格要求自己,做个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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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