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符佩玲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声明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师父所要求的三件事,救度众生讲清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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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