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艳芬、刘笑梦
在邪恶的打压迫害下,家人替我和女儿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我们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