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正秀
在高压迫害下,写了所谓的“认识”、“保证”,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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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