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新明
在劳教所的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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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