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克霞
2002年,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一律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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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