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会年
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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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