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方幼生
1999年,所写的一份诋毁大法和师父之文字,特此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