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利、刘刚
在学校老师的逼迫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走师父安排的路,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