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春花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告诉人们法轮功遭受迫害的事实,支持修炼法轮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