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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莲德 97年我有幸得法轮大法。99年7.20以后,我违心的答应邪恶“不炼了”,做了不该做的事。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在此郑重声明:我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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