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敏
我99年大法被迫害时,我说过做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我很伤心,现在我要在明慧网上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净自己,跟着师父走,做好师父叫我们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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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