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桂春
我以前在拘留所里写过“保证书”,我现在再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作废。在正法时期发挥大法弟子的作用,一定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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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