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细姩
99年7.20后,我违心的答应邪恶“不炼了”,做不该做的事。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在此郑重声明:以前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