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苏炜焕
我回家后在家人和单位重大压力下违心的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将从新担起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重任,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再走错一步,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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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