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泽然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九九年八月一日,由于怕心,给邪恶写了“保证”。现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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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